中纪委下发节俭过节通知 腐败包庇者将被追责
两节公款吃喝“零容忍”
法制晚报讯:(记者温如军)昨日下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并公布《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通知再次强调,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一律零容忍,压制不查、袒护包庇者将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对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通知特别强调,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
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中纪委表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改进作风总体上是好的,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氛围正在形成。但也有一些人不收手、不收敛,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忌惮。公布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就是典型。
中纪委要求,元旦、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尤其对趋于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要加强个案剖析和问责力度,对该发现没发现、发现了不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案例
会后搞宴请花费公款1.7万
2013年12月1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与省政府法制办在武汉东湖宾馆召开立法工作沟通协调会。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东湖宾馆组织宴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等48人参加,宴请花费公款17659元。
经中纪委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王建鸣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被举报后仍办“升学宴”收礼金2014年7月22日,黑龙江省依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供水公司经理李刚在依兰县汇丰楼酒店预订酒席,准备次日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接到群众举报后,依兰县纪委及时对李刚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取消预订酒席并作出书面检查。7月26日,李刚仍在汇丰楼酒店为女儿举办了4桌“升学宴”,招待部分亲属和县供水公司职工,并收受供水公司职工礼金4600元。依兰县委免去李刚职务,依兰县纪委给予李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所收违纪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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