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要求厅级干部出差乘飞机只能坐经济舱
厅级干部出差乘飞机只能坐经济舱
广东修订出台新《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新快报记者 罗琼
厅级干部出差要坐经济舱,科级人员坐飞机需从严控制,而接受活动主办方统一安排用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还要向主办方交纳相关费用——这些,都是广东省新修订的《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近日,广东省根据中央相关规定,修订出台了新的《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新《办法》”)。对比2007年修订出台的《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07年《办法》”)可发现,新《办法》在报销标准、费用管理及监督问责上均加大了力度:在报销标准上,新《办法》要求厅级干部出差选择经济舱而不是公务舱或者头等舱,并从严控制科级人员出差坐飞机。
在费用管理上,新《办法》要求省直单位建立健全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在监督问责上,新《办法》要求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新《办法》规定的行为,将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比项目
科级干部 原则上不坐飞机
出行交通工具
1
新《办法》要求,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同时明确提出,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右表)
2
科级人员住宿标准 提高190元
住宿费
新《办法》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对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的影响较大,相比07年《办法》,省级人员其标准提高了200元(每人每天),厅级人员则降了110元,不过,处级和科级人员的标准则得到提升,前者提高了40元,后者提高了190元、升幅达127%。
3
得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餐补及交通费用
7年间,物价指数接连升级,新《办法》也对出差人员的餐补及市内交通费用等也提高了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规定,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2014年
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
2007年
省内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省内出差,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可以凭出差地的餐饮发票,每人每天50元以内的标准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与文印传真、长途固话等支出共列为公杂费,每人每天30元。
2014年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每人每天800元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每人每天490元
其他人员 每人每天340元
2007年
副厅级以上人员 每人每天600元
处级人员 每人每天300元
科级以下人员 每人每天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