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车被小车擦挂致10级伤残 一年过后上法庭终得赔偿
04.08.2014 18:18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2013年1月7日,何某驾驶小型汽车从顺庆区往高坪区方向行驶,行驶至三桥头高坪转盘处时与同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擦挂,造成张某受伤,电动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现场勘查、取证、认定被告何某违反规定,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受伤住院后,经司法鉴定进行伤残评定为10级。
张某系青居镇人,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多次找到何某要求赔偿,但是双方都没有协商下来。2014年3月24日万般无奈的张某,来到青居司法所请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经过了解走访了实际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经过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某决定诉至法院要求何某进行赔偿。
近日,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令被告何某及其车辆参保的保险公司分别赔偿张某各项赔偿金7000元与37560元。
领到赔偿款时,张某激动地握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说:“要不是你们给我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我还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得到赔偿,真是太感谢你们啦!”跨度一年半的交通事故赔偿终于得到了合理合法的解决,也很好的维护了被援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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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4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