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约租车管理办法将出 私家车不能介入平台
6月3日,交通运输部组织多位交通领域专家、以及北京、上海、义乌、西安、青岛等城市的出租车公司领导和出租车司机代表,针对出租车改革方案,召开了一次闭门会议,目的是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初步思路。
“每个地方都是2名,1名是出租车司机代表,另外1名是出租车公司老总。”据该消息人士透露,此次闭门会上,有关专车的解决方案成为重要议题。
“具体的解决方案,或与约租车形式极为相似。”他表示。
此前交通部的多次会议上,都讨论了对目前众说纷纭热议的“专车、快车和拼车”等如何管理的问题。而本次闭门会上,据该人士透露,“从与会人士透露情况来看,将出台的管理办法对‘租赁车、私家车能否接入专车平台’说了‘不’,明确提出被纳入约租车范畴的“专车”要求办理营运证件,具备营运资质。”
此前,包括武汉等地已经表示在拟定了针对约租车的管理办法草案。5月中旬,国务院提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将于今年出台,而近日多地交通部门也已经率先“出招”调整出租车行业运行模式,义乌、湖北等多地已经开启出租车行业的改革试点工作。
今年一月,交通部在一次表态中,肯定了“专车”这种形式的积极意义,并指出,当前各类“专车”软件将租赁汽车通过网络平台整合起来,并根据乘客意愿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驾驶员服务,是新时期跨越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传统界限的创新服务模式,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
随后,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新闻发言人梁建伟也公开表示,如果约租车服务的车辆来自正规的租赁公司、司机来自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这种运营模式并未被界定为违法行为。但坚决杜绝私家车,当时业内人士认为这表明了政府对专车的态度:既鼓励创新又规范管理。
但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几天前,北京市交通委等部门约谈滴滴专车时,明确指出专车运营企业推出的“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高级工程师张一兵表示,这是专车业务问世以来,第一次有政府部门明确表示租赁车违法。业内人士揣测,北京市交通委的这一表态似乎也是在为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铺路。
上海法律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刘远举对此提出质疑,他表示,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企业创新,利用新技术的优势,快速的组合商业合同,提供新型服务。“即使从最严格的政策法规来看,简单的把汽车租赁企业的车从事专车业务,都是合法的。”
知名互联网律师赵占领也认为,专车平台上的汽车租赁公司都只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不提供司机,用户通过专车平台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找代驾司机。原来的汽车租赁公司提供客运服务已经演变成汽车租赁和劳务代驾两个独立的服务。这一做法并不违反现有任何法律规定。
任志强 [微博] 也在最新的博客中力挺专车,他表示,“打车软件有许多种,也许还不够完善。但社会已经用人们行为的选择证明了这是件好事。更多人、车早就在宁愿违法也要使用的投票中给出了答案。”并且直接炮轰到说:“为什么这么多民众赞成的好事,却不能名正言顺的得到法律的支持呢?别总拿这些违背民众利益的法律当借口。”
据一位与会人士透露,《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初步思路》中,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车”被纳入了网约车的范畴。“专车”按车型定价。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辆要有营运证,司机也要有上岗资格,但不允许巡游,禁止私家车加入。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