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黄色网格 小区红色网格 下个月起消防通道标识清楚

22.08.2015  13:47

  如果下个月你在小区内看到红色菱形网格线,或者在路边看到黄色菱形网格线,就千万不要把车停到画线区域里了,因为这是消防部门设置的“消防通道”标线,如果违反,将受到消防和交管部门的双重处罚。9月20日起,市公安消防支队将用2个月时间,督促社会单位和街办、乡镇、社区等,硬化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

  交管、消防 一起来逗硬

  昨日,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局交管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占用居民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的通告》。《通告》明确,对占用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消防部门将依据《消防法》,责令改正,对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责任单位处5千元(含)以上5万元(含)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含)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同时,交管部门还将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场所内城市道路上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的予以处罚,并实施累积记分管理。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对车辆予以拖移。

  没有明确标识 总有人要“装莽

  事实上,早在2012年,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就联合下发类似通告,并整治过“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但市民反映依然强烈。据成都市“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统计,2014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0日,共接到市民举报投诉1559起,其中涉及“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935起,占总举报投诉量的六成,查实比例为49.33%。

  市公安消防局法制科科长孙卓英坦言,此前因为很多通道没有设置明确的标识标线,单位和个人往往辩称“不知道那儿是消防通道”,执法效果并不理想。

  这回规范了 六城区先试点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力介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管部门对在设有禁停标识、标线的道路上临时停车或者停放的,按违反禁令标识、禁止标线的行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记3分。也就是说,交管部门在查处“占用消防通道停车”行为时,执法依据中也对标识、标线有明确规定。

  吸取此前的经验,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在本次联合整治行动中,专门增设了“硬件建设阶段”,决定在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制作统一的标识标线样式,督促社会单位和街办、乡镇、社区等,按要求硬化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并在6个主城区的部分街道、小区院落进行试点推广。记者了解到,目前统一的标线样式已经出炉,“院内消防通道”为红色菱形网格线,“院外消防通道”为黄色菱形网格线。

  此外,在行动中,消防部门还将对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行为,擅自改变地下停车场使用性质及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进行查处。成都晚报记者 薛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