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红盾春雷行动”执法品牌系列报道(七):对话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
形成良好市场秩序 社会共治是最好办法
——对话省工商局局长、“红盾春雷行动2016”领导小组组长万鹏龙
“红盾春雷行动2016”完美收官,展现了哪些亮点和创新思路?省工商局连续开展4年的专项行动,执法部门收获了什么?这个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支持的执法品牌,下一步推进又有哪些举措?日前,省工商局局长、“红盾春雷行动2016”领导小组组长万鹏龙对此作出解答。
问:“红盾春雷行动”已开展4年,与往年相比,“红盾春雷行动2016”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答: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市场主体规模不断壮大。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交易和消费活动进入旺季,制售假冒伪劣活动易发多发,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面临考验。为此,省工商局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从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4月上旬,用10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发力,在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开展“红盾春雷行动”,以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至今已连续开展了4年。
今年行动中,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持续关注民生问题的同时,对一些新兴领域和行业加大了监管和查处力度。比如,加强了网络商品交易规范,全省共查处网络案件419件,同比增幅达381.61%。重点加大对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银行等多个领域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新型疑难案件等的研究和查办力度,坚持“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
这次专项行动得到了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多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做出批示,指导、支持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积极配合工商机关配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社会共治才是最好的办法。
问:对“红盾春雷行动”这项行动下一步开展有什么安排?
答:我们欣慰地看到,行动的持续开展,使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一些地方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一些企业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红盾春雷行动”也与工商窗口建设、12315消费维权一起,成为越来越多人熟悉的四川工商三大品牌之一。
开展“红盾春雷行动”的目的之一,是要维护好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创新,促进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推进供给侧改革,以“红盾春雷行动”为平台,严厉打击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实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同时,打造行动的“拳头”产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以查办大案要案、有影响的案件来提升“红盾春雷行动”的品牌效应。围绕完善行动方案设计“动脑筋”“出点子”,从符合民生改善和社会大局的需要出发,对行动方案进行局部调整和完善。我们将优化考评办法,不断深化、细化、实化,用足、用好行动考评的“指挥棒”,以督查考评来引领行动开展,反映行动成效,不断优化和完善“红盾春雷行动”制度建设。
问: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省工商局如何利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契机,带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答:目前,商事制度改革催生了大量的新生市场主体,市场交易进一步活跃,信用监管是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必要手段和发展方向。今年是省工商局确定的“信用年”,各级工商部门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先照后证”,突出信用监管,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抓好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工作,提高案件信息的公示率、及时率和准确率,形成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
消费是衡量经济发展质量和效应的“晴雨表”。今年我们将以“放心舒心消费在四川”为总目标,深入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舒心度。目前,成都和乐山、遂宁作为首批试点市,已在稳步推进中,将为全省面上推广提供经验。
持续开展“红盾春雷行动”,是省工商局落实中央和我省“宽进严管”的重要部署,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地方政府形象的特殊战役,也是工商部门履行市场监管执法核心职能的具体体现。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两个跨越”目标,借力“红盾春雷行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现代市场监管、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释放更多的活力,为实现全面小康汇聚更多的动力,实实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