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2015“红盾春雷行动” 三大行为成重点打击对象

23.12.2014  15:13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12月23日,省工商局对外宣布,以“执法维权、红盾为民”为主题,为期三个月的“红盾春雷行动2015”专项执法行动正式启动。据悉,2015年的红盾春雷行动包括“3+X”个子行动,即重点进行整治不正当竞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三大专项执法行动,同时由各市、州工商局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一个或多个自选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在商品集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汽车4S店、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对食品、取暖用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建材、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进行集中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商标侵权、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合格商品、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和规范,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红盾春雷行动2015”是全省工商部门全面落实“宽进严管”要求的重要举措。省工商局局长、“红盾春雷行动2015”领导小组组长万鹏龙透露,今年3月以来开展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效果非常明显,3月1日至12月17日,全省新登记各类企业13.38万户,同比增长65.26%。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5”,就是通过集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为市场主体放得开、管得住、管得好营造声势。“时至岁末年初,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消费市场活跃、商品消费集中、消费活动激增,市场违法行为进入易发高发期,专项行动将在两节期间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确保节日消费市场安全、有序。

        三大子行动 整治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在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对在“两节”期间易发高发、影响面广、危害较大的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有效遏制相关行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上升势头,使市场竞争秩序得到明显改观,促进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建设。

        重点行为及领域:一是以商品集贸市场、超市、商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强对食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农业生产资料等重点商品的集中整治,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表示,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二是以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通讯、交通运输、教育为重点,严厉查处实施指定交易、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三是以医药购销、教育、旅游、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处通过回扣、贿赂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在贯彻落实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宣传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执法协作,充分发挥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严厉查处一批侵犯知名商品注册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建立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重点行为及领域:一是以外贸出口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母婴用品生产企业、酒类优势企业等为重点对象,以大宗出口商品、新技术产品、母婴用品、酒类产品等为重点产品,深挖源头,捣毁窝点,切实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是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为重点监管区域,以“两节”为重要时段,围绕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相关的调味品、茶叶、谷物制品等涉农产品,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以汽配行业、教育培训行业、商标代理行业等为重点领域,加强服务行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集中查处侵犯服务类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四是以印刷、制作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商标标识的商标印制企业为整治目标,规范商标印制企业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商标标识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通过在“两节”期间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回应人民群众和媒体关切的商品质量问题;通过规范相关服务领域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侵权行为,严查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要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重点行为及领域:一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集中消费的大型市场以及专卖店、总代理、批发市场、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等交易场所为重点,强化对“两节”期间集中交易商品、取暖商品、家用燃气灶具、服装鞋帽、日用陶瓷、电动车、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的集中整治,对商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要及时立案查处。二是加大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依托四川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以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销售电子产品、儿童产品、服装、化妆品为重点,联合商品检测机构适时开展质量抽检,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对网络商品质量的监管。三是以农资批发市场、城郊结合部、农村经营网点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农资商品为重点监测对象,开展化肥、农用薄膜等农资商品的专项抽检工作,严查一批农资大要案,有力震慑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四是加大相关服务领域监管力度,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相关服务领域欺诈消费者或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法定义务等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