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协议”遇冷 成都多家医院没开签仍在观望

06.05.2014  09:06

 

  5月4日,在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患者小代的妈妈与医生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

  原标题:“红包协议”遇冷 多家医院没开签

  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自2014年5月1日起,患者入住二级以上的医院,将会与医生一同签订一项协议,也就是《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承诺不收、不送红包及贵重物品(华西都市报曾报道)。

  5月5日,新规实施的第一周过去了,记者调查发现,成都的部分医院已经开始在患者入院时签署这个协议。但患者和医生对协议的评价不一,赞同和反对的声音几乎各占一半。有业内人士分析,部分医院对“拒收红包规定”仍在观望。

  拒收红包 部分医院已经开签

  5月4日晚,是成都市民曾莉君在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的第4天。5月1日,他因胆结石入院治疗,办理入院手续时,即和院方签署了《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在这份协议书上分别列有医患双方的承诺。

  医院承诺“秉持平等、仁爱、诚信的职业精神为患者治疗疾病,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廉洁行医,不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而在患者签署的一栏,写有“不向医务人员送‘红包’、贵重礼品等。”在承诺书下方,有科主任签名、医师签名和患者的签名。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张光全说,5月1日至4日入院的6名患者都已签署了这样的协议。

  在六医院,每天都有着众多匆匆入院的病人和陪伴病人入院的家属。5月4日因肠梗阻入院的代薇就是其中之一,入院时,代薇的母亲钟燕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和《授权委托书》,因为女儿病情紧急,她并没有注意看“拒签红包”协议的内容,便匆匆在上面签了字。

  在华西都市报随机调查的五家成都市范围内的二级以上医院中,六医院是唯一一家实施了“拒收红包”协议签署的医院。

  患者安心 不送红包心里踏实

  “孩子入院时太着急,没仔细看,只知道是不要给医生送红包的协议。”钟燕是在记者详细介绍了这份协议的出台始末后,才知道这是5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定。此前,她曾听说有些医生要收到红包才会好好治病,“现在签了这协议,应该可以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心里也踏实了。”钟燕说。

  对于“红包协议”,市民张海宁持有不同的观点。

  张海宁认为,协议的初衷是好的,但落实起来难度不小,从医院管理层来说,暂时能落实的只有要求签字的形式。患者也大多把这个协议当做了形式,医生队伍庞大,不排除有“开小差”的个人。即使签了协议,只要有人动了歪心思,一样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收取红包,“约束收红包的现象还要靠法律。

  “希望对于红包的标准有更明确的划分,既要严厉遏制送红包的行为,也要保留人性与情感的温度。”张海宁说。

  记者调查

  部分医院仍观望:签协议增加工作量

  除了患者,医院对于”拒收红包”协议的执行情况也不尽相同,记者调查发现,在成都受访的五家二级以上医院中,仅有六医院一家与患者签了协议。

  成都一位医疗业内人士说,“红包协议”在全国范围内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抵触,现在的医院大多采用的是电子病历的管理制度,如果将这样一份协议扫描归档,自然要增加医院的工作量,对于每日进出医院上百人的大型医院来说,工作量更大。

  “部分医院认为这样的协议实际意义不大,徒增工作量。”这位业内人士说,在全国范围内执行规定的医院并不多。

  成都某三甲医院的一位纪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该院一直都在严查医生收红包的行为,“这个东西不是一纸通知规定才会执行,国家法律一直有明确规定。”他说,《执业医师法》规定十分明确,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话医生 “协议让医德尴尬

  四川一家三甲医院的外科主任医师杨先生认为,签与不签“红包协议”并不会影响他的工作,“妇产科和儿科是患者最喜欢塞红包的科室,而一般遇到家里有人进行大手术,也有患者会主动塞红包。”杨先生说,在患者看来,医生收红包是不成文的规矩,但尽职看病本来就是分内工作,现在这样一份协议,“反倒让医生医德处于尴尬地位。

  华西都市报记者 崔燃 王静一见习记者周家夷摄影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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