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工商局联合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共同推进消费维权城乡一体化建设

24.03.2015  18:38

 

近日,泸州市工商局与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联合制发《关于切实推进基层“一会两站”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各区县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委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会”,在行政村、社区调委会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形成覆盖全市城乡,便于消费纠纷就近调解处理的规范、便民、高效的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

通知》明确了基层“一会两站”主要职责:一是受理消费者咨询。对消费者的咨询,“一会两站”工作人员(村、社区调委会人员)要依据法律法规耐心解答;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联系辖区工商所或消委分会进行解答。二是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的投诉,“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要比照纠纷受理程序认真登记,详细记载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相关证据等基本情况。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线索,及时向辖区工商所反映。三是依法调解和处理消费纠纷。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投诉,“一会两站”要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对于难以调解和处理的消费纠纷,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或消委会反映。四是汇总情况和报告重大事项。对受理和处理的咨询、投诉情况,要定期进行汇总。对涉案金额较大的投诉以及消费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辖区工商所和消委分会。

通知》要求各区县要自今年3月份开始,实施基层“一会两站”建设,做到机构名称规范、基础设施规范、工作程序规范、考核标准规范“四个规范”。到今年8月,使“一会两站”覆盖全市乡镇和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