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第二期的预通知
04.08.2016 22:34
本文来源: 水利厅
厅直属各单位、各市、州、县水利(水务)局、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进行知识更新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本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师资队伍以学院专业教师为主,并聘请行业相关专家组成。现将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第二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继续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搭建平台。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全省从事水利、水电、水文、水保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016年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学时人员,可参加培训。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1、培训采取脱产集中学习方式进行。 2、培训将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讲课,培训结束后,采取写听课心得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依据之一。 3、培训内容以水利部《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大纲》为基础,组织相关课程。 四、培训报到事项 1、学员报到时,交一张一寸彩照。 2、本期培训,按相关规定收取一定培训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安排: 1、报到时间:2016年8月28日下午14:00至18:00; 2、培训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 3、培训地点:都江堰(具体地点待定); 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8日,请各单位参培人员务必于8月18日之前将报名回执表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正式通知将于8月中上旬下发。 联系人:李波(13568968328) 赵成君(15828349430) 附件: 《2016年度四川省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第二期培训班报名表》
2016年8月2日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杜
本文来源: 水利厅
04.08.2016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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