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系列措施推动《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顺利实施

12.11.2014  12:24
     

  新修订的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首次将公交、出租车纳入道路旅客运输适用范围,出租车拒载旅客最高可处以吊销执照的处罚。根据该《条例》,绵阳市运输管理机构采取系列措施,提升《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条例》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条例》宣贯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二是全方位、多层次、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在报刊、网络、广播电台等媒体上刊登新《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重要条款条文解读,在电视台、城区LED显示屏、城区主要街道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三是走上街头、走进企业,结合行业特点、热点,针对重点条文进行宣传、解读,发放《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条文解读的传单5万份,并出动宣传车,在绵阳城区进行流动宣传。四是分级开展运政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条例》专题培训。五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执法,并开展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日常整治、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等行动,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严厉查处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打击非法营运。六是不定期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绵阳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