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认真贯彻实施《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01.12.2015  13:34

自民政部颁布实施《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以来,我厅组织各地民政部门和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积极贯彻实施,通过成立贯标领导小组、制定出台评价细则、抓好自查整改、组织专家督导评价等形式,加强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医疗管理服务质量,促进了全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

通过组织专家督导和综合评价,我省18家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全部达到《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要求,按照《四川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评价细则(试行)》量化打分,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成都市精神病院、泸州市精神病院、乐山市精神病院、南充市身心医院、宜宾市康复医院、广安市精神病院、雅安市精神病院、资阳市精神病院、江油市精神病院、三台县精神病院等11家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被评为优秀,自贡市精神病人康复院、遂宁市民康医院、达州市民康医院、凉山州精神病院等4家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被评为良好。(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