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川签署知识产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05.08.2016  01:08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深化粤川合作框架协议》,深化粤川知识产权合作,促进粤川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经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协商一致,7月31日,粤川两省知识产权局签署了《粤川知识产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宪民、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谢商华分别代表两省知识产权局签约。出席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会议的代表见证签约。

马宪民局长表示,近年来,广东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知识产权事业取得较大进步。2016年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明确将打造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引领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四川是西部知识产权大省,希望两省进一步增进友谊,加强沟通,深化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各项合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创新改革,促进知识产权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谢商华局长表示,“十三五”时期是四川省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务院关于四川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授权四川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四川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四川率先建成西部知识产权强省。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四川学习和借鉴,希望通过两省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通有无,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共同发展。

粤川知识产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分为合作宗旨、合作内容、合作机制三部分。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在深化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进高价值知识产权项目运营、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深化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开展知识产权研讨、培养知识产权人才8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打造粤川知识产权合作发展的著名品牌,全面增强两省的知识产权整体影响力、竞争力。

为确保协议充分落实,双方还将建立粤川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专题工作小组制度,研究制定年度合作计划,协调推进两省知识产权合作的重大事宜,确保各项合作项目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