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4年艺术类考生参加省外高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资格线确定

05.03.2014  13:38
3月5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艺术类考生参加省外高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资格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音乐类专业   1. 音乐学类专业:220分;   2. 音乐舞蹈类专业:225分;   3. 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245分;   4. 音乐表演类专业:245分;    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295分;   2.播音主持类专业:195分;   3.舞蹈类专业:240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200分;   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200分。   注: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关于四川省2014年艺术类考生参加省外高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资格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