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企业流动资金负担 四川拟取消12类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26.05.2016  13:32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熊筱伟) 四川省住建厅近日透露,我省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拟取消现有16类保证金中的12类,以减少对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给企业减负。一位业内人士介绍,16类保证金通常可占到建筑招标项目估算价的30%左右,清理后可减少到约20%。

拟取消的12类保证金类型为:差额履约保证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出借资质保证金、项目保证金、安全文明措施费、生活预留地保证金、租地保证金、天然气上户保证金、用电保证金、拆迁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拟保留的4类保证金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留4类保证金,是因其对约束施工单位诚信履约,保障招标人、建设单位和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同时他表示,考虑将允许企业采用 银行保函和保险保证的担保方式缴纳上述保证金 ,以减少资金占用。

今年一季度,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910.4亿元,同比增长9.2%,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速有所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