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发布十条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24.06.2015  19:44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秦勇) 6月23日,记者从米易县委组织部获悉,该县日前发布《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十条》(以下简称“十条”),其中多数是诸如履职尽责、奋发有为,遵规守矩、知行合一等日常工作中的作风问题。米易大部分党员干部表示十条规范深入人心,希望能成为常态。

记者了解到,制定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是米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党员干部务实为民清廉形象常态化、长效化的有效举措。

这十条规范不是某一个人想出来的,每条都是米易的党员干部提的。”米易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邱友权表示,党员干部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留言等方式,反馈各类意见和建议千余条,最终从中筛选出了最具代表性的10条意见,“这十条规范从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群众反映突出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入手,通过好记、易懂的方式公布出来,广大党员干部能够迅速接受。

十条规范一出炉,就激起千层浪。米易大部分党员干部对这十条规范表示支持,并明确表示希望长期执行下去。

如果不严格执行十条规范,将被怎样处理?

据了解,十条规范的履行情况,将作为今年县级部门和乡镇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进行年终考核,同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邱有权表示,大部分不规范行为都是个人日常工作中的陋习,通过一段时间的宣传、教育规范后,这些一看就懂、简单易做的行为规范,很容易通过心口相传、行为带动、舆论引导成为长期遵守的习惯,“对部分程度较重,并且屡次教育无效的党员干部,组织将给予其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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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十条

坚定理想、坚守宗旨,严禁信仰模糊、信念动摇;对党忠诚、顾全大局,严禁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严禁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凝心聚力、公道正派,严禁各取所需、处事不公;励志笃行、明辨荣辱,严禁正气不足、是非不明; 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严禁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遵规守矩、知行合一,严禁不讲原则、八面玲珑;实事求是、善作善成,严禁作风飘浮、效率低下;崇廉尚实、恪守法纪,严禁为政不廉、违纪违法;敬终如始、勤政为民,严禁患得患失、缺乏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