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男子爬上30米塔吊欲轻生 民警花一小时劝下来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记者 张根)3月6日下午,南部县公安局伏虎镇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称:伏虎镇某工地上,有人爬上塔吊欲轻生自杀。派出所教导员雍斌带领民警黄燕东、唐柳丰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围观群众将工地围得水泄不通,塔吊顶上一侧站了一名中年男子,塔吊距地面高约三十米。该男子一只手扶着塔杆,一只手在半空中乱舞,嘴里不停的说着什么,双脚踩在一根钢管上几乎悬空,情绪相当激动,稍有不慎就会掉落下来。民警一方面将围观群众进行疏散,设立警戒线;一方面将现场情况向伏虎镇党委政府以及县局指挥中心及时汇报情况。
通过现场了解,该男子为南部县某镇的万某,万某于2013年在南部县伏虎镇一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住房,合同上注明是在六楼。但开发商称一楼是车库不予计算,要从二楼开始,六楼变成了顶楼。双方后曾达成协议,由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共计105000元,但开发商只支付了50000元,剩余款项始终未能支付。万某无奈之下便爬上工地的塔吊扬言自杀。
了解情况后,教导员雍斌安排民警黄燕东、唐柳丰在塔吊下面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当事人家属的工作,而他自己一人爬上塔吊对面正在建修的楼房,隔空对当事人进行劝解。起初当事人并不配合,也不搭话,只是不断重复:“那是我的血汗钱,开发商不给我,我一家老小怎么活,我还不如死了算了。”情绪愈发激动,一只手一只脚在塔吊上乱舞,情况危急。教导员雍斌从“为父母、妻子和儿女等亲属着想”的角度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引导。渐渐地,当事人万某的情绪稍微缓解,逐渐开始和民警正常对话。顺着思路,民警从人情、法律方面对当事人进行劝解,经过长达近一个小时的谈话,当事人终于同意接受调解。
三十米高的塔吊,当事人因为站立时间太久,走走歇歇,用了近半个小时才下到地面。后来在伏虎镇党委政府领导的主持下,万某与开发商离开了现场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