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每300米半径建一所幼儿园

11.02.2014  10:15

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出台,从建园、收费、资源配置等方面规范幼儿园管理

娃娃每天吃些啥,幼儿园要向家长公布;幼儿园应教娃娃咋耍,而不是提前教授小学内容;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为公办……

昨日,成都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从3月1日起实施的《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将从建园、收费、资源配置等方面规范幼儿园管理。

同时,还明确了中心城区幼儿园布局规划确定千人学位数为28座/千人,按300米服务半径进行规划,部分地区适当放宽至500米。

建设

新建小区幼儿园须公办

日前出台的《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应当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合同》的规定,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无偿移交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同时,《办法》还规定: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公建配套幼儿园举办为公办幼儿园。

布局

每隔300米有一家幼儿园

2012年以来,成都市编制了中心城区幼儿园空间布局规划,规划中确定:千人学位数为28座/千人,按300米服务半径进行规划,部分地区适当放宽至500米。

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学前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的需要。同时为促进科学保教,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办法》还规定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定期发布学前教育年度报告。

公开

伙食费花多少要公示

办法》中提到,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并公开属地内各类幼儿园资质、师资状况、招生入园、收费政策等基本信息。2014年秋季招生前,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幼儿园的基本信息。

办法》还规定,幼儿园要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其伙食费使用情况应当向家长和社会公开,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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