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渠一管理站私设小金库 5人被判单位受贿罪

17.12.2013  13:28

  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温江管理站(以下简称温江管理站)站长赵建国、副站长朱世斌联合3名员工,在办公室成立了一个小金库,解决管理站的部分接待以及餐饮费用,收取了他人感谢费83万多元。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温江法院判决管理站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40万,而站长、副站长及其他3名员工均犯单位受贿罪,另外行贿者也被判对单位行贿罪。

  温江管理站有催收工、农业水费和对辖区内支渠闸进行管理和调节、对河道工程进行监管的职能。2008年,赵建国发现经费不够用,而本单位的员工工资水平也不高,就寻思着在本单位设立小金库,以便发放福利、报销餐饮等用。之后,赵建国安排人向辖区内的6家水电公司收取感谢费,并利用对河道工程的监管权,推荐他人承揽河道整治工作,从中收取感谢费。

  被抓后,赵建国还以为自己设立小金库是为单位员工谋福利,并没有揣进自己腰包,为自己辩护。

  承办检察官提醒,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或者好处费,比如签订合同时给了20万元的回扣,没有上缴揣进了自己腰包可能涉嫌受贿罪,如果拿给了单位,但单位又没有做账,则涉嫌单位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