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农业局:“五管理”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16.03.2016  19:40

  为推动我县畜牧工作健康发展,南江县农业局全面落实综合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动物免疫管理:认真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兼顾做好其他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总体要求: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70%以上。健全动物防疫物资台账,做到专人、专账、专库管理,确保账物相符。

  二、人畜共患病管理:加强狂犬病、布病(牛、羊种畜场)、炭疽、H5N6禽流感、H7N9流感、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易感病的防治。继续实施H7N9流感剔除计划,落实犬只狂犬疫苗免疫注射工作,确保农村犬免疫密度达85%以上、城市犬免疫密度达95%以上。重点加强布病防控,及时规范报告和协助处置布病监测阳性牲畜。

  三、卫生监督管理:检疫工作做到 “四到位”,严守屠宰检疫“五不得”, 认真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和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对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含扑杀)处理率达到100%。

  四、投入品管理:加大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化管理率达到90%,组织开展投入品综合治理,实施检打联动。

  五、应急管理:县局成立1支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开展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突发动物疫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做好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与宣传。(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