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闭环管理 明确五个“百分之百”和八个“一律”工作要求

04.12.2016  20:45

  近日,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闭环管理的通知》,明确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实行“指令整改、照单复查、依法处罚、公示公开、规范案卷”的闭环管理,到2017年底前,全省要形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备的制度体系、高效的实施体系和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

      《通知》提出了规范检查方式、科学检查诊断、依法严格执法、注重检查效果等要求,并明确了完善检查计划、严格执法程序、依法采取措施、强化执法效果、发挥专家作用、保障检查装备、购买技术服务、建立信息系统等8项加强监督检查闭环管理的工作措施。同时,针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五个“百分之百”和“八个一律”的工作要求。五个“百分之百”是指:检查计划执行率达到100%,发现问题处理措施下达率达到100%,问题整改复查率达到100%,依法处罚率达到100%,将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按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率达到100%)。“八个一律”是指:监督检查中,对发现有现实危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采取现场强制处置措施;对重大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并处措施的,一律采取并处措施;对典型违法行为,在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内,一律从重处罚;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依法提请关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超出管辖权限或者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一律按规定程序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对暴力抗拒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或者涉嫌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