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四项举措做好豆芽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3.04.2015  19:22

按照省食药局统一部署,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四项措施,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豆芽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造册登记。 对辖区内豆芽菜生产单位和外省、外地输入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摸底调查,对69户造册登记。

二是加强监管,排查隐患。 重点检查豆芽菜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国家禁止食用的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经营户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

三是开展督查,组织抽检。 市食药局组织开展豆芽菜专项督查5次,对全市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的豆芽菜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12批次,合格率100%。

四是注重宣传,强化自律。 执法人员积极宣传豆芽菜生产常识,重点宣传:未经国家批准的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抗生素等化学药剂不能用于豆芽菜的生产,特别强调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自律机制。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拓宽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