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88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的通知

30.03.2018  20:31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稽查总队: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88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第5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通告”要求开展排查,对所涉产品采取下架风险控制措施,涉嫌假冒产品,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稽查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各市(州)局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和省稽查总队,省稽查总队要在3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化妆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并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总局。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附件:川食药监办〔2018〕111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