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新任药品经营(GSP)检查员的通知

24.04.2017  20:23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经营(GSP)检查工作,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充实检查员队伍,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拟新聘任药品经营(GSP)检查员,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一)熟悉药品监管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药学、医学、法律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具有3年及以上药品监管相关工作经历;

(四)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沟通交流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每年能按要求参加规定数量的检查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外出检查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七)未在相关企业任职、兼职或提供有偿服务。

二、推荐范围

各单位从事药品监管、稽查、检验检测的人员。

三、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按上述条件推荐新任检查员,填写《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员推荐表》(见附件),于5月15日前书面和电子一并上报省局药化市场监管处,经省局培训合格后,由省局聘任。

联系人:余焰

联系方式:028-86927802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员推荐表.doc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