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中药材中药饮片风险研判及专项整治培训会的通知

30.04.2015  19:05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有效控制风险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按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省局决定近期组织召开2015年1季度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例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中药材、中药饮片风险研判。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培训。

(三)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督导培训。

二、会议时间

5月5日报到,5月6日9时开会,会期1天。

三、会议地点

省局一办公区三楼大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一)药化生产监管处、药化市场监管处、药化注册处、应急管理处、科技与宣传处、食品药品稽查总队、药品评审认证监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成都市、眉山市局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

(二)市(州)局分管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的局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各1人。

五、会议要求

(一)各市州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应按照省局例会制度第十四条的规定收集风险信息并进行研判,填写风险信息研判汇总表,于4月30日12时前报药化生产监管处。

(二)请风险研判发言的处室、直属单位,成都局、眉山局认真开展分析、评价、研判,形成书面材料,并制作会议发言PPT,于5月4日16时前报药化生产监管处。

(三)尚未报送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报告的,各市(州)应于4月30日12时前报药化生产监管处。

(四)参会正式代表食宿费用由省局承担。

联系人:王伯颖王嘉礼

联系电话:028-86785336(FAX)86785390(FAX)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附件

会议回执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需安排住宿日期





请于4月30日12时前报送,只填写参会正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