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通知
16.05.2016 09:1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已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14号公告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规范系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均应遵循的法定技术标准。
二、《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2年版)收载的同品规标准废止。
三、本规范实施期间,所收载中药饮片品规被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相应标准自行废止。
四、各市(州)局积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炮制、流通、使用单位的监督与指导,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问题和意见。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2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6.05.2016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