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25.01.2016  11:57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了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会上传达了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对河南开封“1.14”爆炸事故和江西上饶“1.20”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通报了全国近期发生的4起烟花爆竹较大以上爆炸事故情况及烟花爆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视频会议精神,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保障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履职抓好落实。

一、立即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

各地区要按照总局视频会议要求,立即组织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安全大检查。市(州)安全监管局对辖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三库”是否超量储存,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市(州)安全监管局对辖区经营(批发)企业的检查要覆盖50%;县(区)安全监管局要对辖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点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经营公司重点检查是否超量储存,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违规向零售点供应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地址外非法储存;零售点重点检查是否销售非法产品,是否销售专业类燃放产品,是否属于“两关闭”对象。检查组要对被查企业的工房、库房和闲置工库房做到全覆盖。

二、攻坚克难,以更大的勇气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严格零售许可条件,对列入“两关闭”的零售点要坚决关闭到位。对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进展缓慢、零售点“两关闭”落实不到位的市(州),必须按照总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要求,在3月底前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点。对“两关闭”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监管责任。

截止目前,全省各地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执行情况,见附件。

三、严格烟花爆竹行业的复产验收。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春节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复产验收,对“三库”储存已达到或接近核定药量的、未采用产品流向信息系统管理的、超许可范围生产B级产品的生产企业,不得验收复产,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跟踪整改到位。

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目前,已进入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醒与震慑作用。

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实施安全大检查,并于2016年2月26日前报送检查情况,省局将对部分地区和企业进行抽查。

  附件: 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执行情况一览表.docx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