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消委圆满处理“阳光政务”盲人消费者投诉

21.05.2015  21:22

今年3月10日,简阳市籍盲人肖某某向四川省阳光政务热线求助,称其2014年2月,在电视上听到宣传某品牌能治眼病的广告后,电话联系购买了该品牌的保健品6盒,收货后已付款2388元,但服后无明显效果。此前,肖某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均无结果,因此向“阳光政务”投诉求助。

接到“阳光政务”交办投诉后,简阳市工商局、市消委的同志多次深入草池镇平桥村盲人肖某某家中了解情况,收集证据。因时间跨度长,服用的保健品包装盒也已丢失,剩余的保健品已被食药监部门带走用于调查,购药的证据无法查到,在向省工商局和市纪委汇报后,带着一线希望,简阳市工商局向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12315中心发出协办信函。海淀区工商局通过努力找到了生产该保健品的单位。经了解该保健品是经国家食药监总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手续合法、检测合格,但该保健品只能帮助提高免疫力,不能达到治好先天眼疾的目的。

简阳市消委会多次与北京工商、消委沟通,在两地工商、消委的努力下,位于北京的该品牌保健品生产厂家同意退还肖某某全部货款,并由简阳市消委会转交。

5月19日,简阳市工商局副局长卢健舫、消委会秘书长袁泉等同志和草池镇政府领导一起将这笔退款如数送到肖某某手中。肖某某拿着2388元流下了感激的泪水,他说:“我反映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我要感谢阳光政务,感谢工商局、消委会,感谢关心残疾特殊人群的各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