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商铺未签合同起纠纷 商家不满铺子被收讨说法

30.07.2014  15:57

  

  刘女士在成都暑袜北三街的中环童装城负一楼经营童装生意,就在今年4月,商场方突然通知所有负一楼的商家只能经营到6月底,刘女士觉得商场方这样的决定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7月29日上午,记者在成都市暑袜北三街的中环童装城见到了市民刘女士。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商场负一楼经营童装生意十年了,之前签了六年的合同,但是到了2009年合同到期后,他们却找不到续签合同的对象了。

  

  商场新来的管理方告诉负一楼的商家,只需要按照原来合同的方式缴纳租金就可以继续经营。于是刘女士和其他负一楼商家就在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的情况下继续经营生意直到今年。

  商家们告诉记者,他们是三个月交一次租金。但就在今年三月份当他们交了下一个季度,也就是4月到6月的租金之后,却突发了变故,商场方要求负一楼的所有商家于今年6月底搬离商场。

  

  事情发生后,刘女士和其他商家也找过商场方,商场方给出的解释是商场负一楼要进行消防改造。而这个突然的通知,让不少负一楼的商家都乱了手脚。

  据了解,到今年6月底,负一楼的大部分商家已经将货物处理后撤离商场。但还有几户商家的货物一直没有处理完,而就在7月15号,商场方直接断掉了负一楼的水电,并将所有出入口封闭,封闭的理由也是进行消防改造。对此这些剩下的商家表示并不是他们不愿意撤场,只是商场方的做法让他们觉得有些不合情理。

  事情是否真如商家们所说呢?随后记者也前往了商场管理方办公室,办公室大门紧锁。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一位商场方的负责人,不过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由于一直没有联系上商场管理方,对于这些商家们反映的情况记者也只能咨询律师。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华表示商家应该和商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律师也提醒广大商家,一定要签订正规的书面租赁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新闻资讯频道记者 朱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