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贸促会获取签发中国-瑞士、中国-冰岛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授权

21.08.2014  10:43

自2014年8月18日起,四川省贸促会获中国贸促会授权为我省企业签发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冰自贸协定)和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瑞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中瑞自贸协定和中冰自贸协定已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我国正式实施。四川省贸促会在被正式授权之前,已开展代为签发中瑞自贸协定、中冰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中瑞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18份,涉及货物金额124.9万美元,涉及药品、化工产品、纺织品和纸制品等商品,预计为我省企业获得进口国税收减免8.24万美元。

      中瑞自贸协定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涉及制药、机械、化学品和手表等瑞士核心产业,是近年来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中冰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两个自贸协定的签署后,将起到以下三方面作用:一是贸易促进效应。自贸区建成后,中国和冰岛接近100%贸易量的商品实现零关税。瑞士对中国99.7%的出口产品立即实行零关税,中国对瑞士的84.2%的出口产品最终实施零关税。这将大幅度降低企业出口成本。二是优势互补效应。中国和冰岛的服务业互补明显,中国在建筑及相关工程等劳动密集型服务领域有比较优势,冰岛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上有更强的竞争力。中国将扩大引进瑞士先进的钟表检测技术,同时还与瑞士开展中医药等合作。三是示范散发效应。冰岛是第一个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欧洲发达国家,瑞士是最早与中国建交的欧洲发达国家之一,中冰中瑞自贸区的建成,将会让冰岛、瑞士以及欧洲更多、更深入地了解中国,对进一步促进欧洲与中国的经贸合作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