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财政三要求规范政府采购人行为

04.03.2016  17:00

  一是树立责任在我观念,增强主观能动性。印发《筠连县政府采购学法用法手册》要求采购单位组织学习,弄懂采购政策;通过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责任、法律责任,从而树立“采购是单位自己的事情”的观念意识,切实负起应尽之责,增强采购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二是树立依法采购观念,切实规范采购行为。县财政根据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发《筠连县政府采购采购人行为规范(暂行)》和《筠连县政府采购暂行流程》、《筠连县机关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政府采购暂行规范》以及《筠连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暂行流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采购法和预算法规定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按采购流程规定开展需求廉政,申报采购计划,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支付采购资金,处理询问质疑,配合投诉信访举报调查等,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采购单位行为,推动工作开展。
      三是树立廉洁采购观念,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监督机制,通过政策传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风险提醒到位以及抓典型严查处的方式,要求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中直面众多供应商、评审专家以及社会各界时,高度重视政府采购这一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机制建设中比较敏感和问题比较集中、经常面临诱惑与考验的廉政风险防控重点,站稳脚跟,切实遵守廉政纪律,经常自检自省,既依法开展采购,又积极接受外部监督,推行阳光采购,决不搞官商勾结,执法不公;决不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共同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