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等市(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19.09.2016  20:09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新华网成都9月18日电(郑玮)9月18日,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省政府原则同意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宜宾市、凉山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扯皮等问题。

    批复要求,上述六市州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试点市(州)政府要尽快细化方案、明确责任,抓紧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调研指导和统筹协调,及时掌握试点工作动态,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和分析评估。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试点市(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及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力度,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据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围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系的要求,在改革试点中,积极探索行政执法职能和机构整合有效方式,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单位)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关系,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扯皮等问题。

责任编辑:汪昕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