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联合银保监会等多部门发文—— 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02.06.2020  17:03

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人民银行会同多部门发文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并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据介绍,为提高金融政策的“直达性”,中国人民银行当日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

延期还本付息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对于2020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信用贷款支持通知明确,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实施上述政策,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和无还本续贷,稳定小微企业融资性现金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共包含30条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全国性银行要合理让利,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明显扩大,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全国性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