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开展旅游纪念品市场专项整治

10.08.2015  19:37

 

近日,商务部、旅游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下发通知,决定自8月至10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旅游纪念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旅游纪念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净化旅游纪念品市场。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旅游纪念品等行为。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旅游纪念品等行为。通知要求,各地要重点整治消费者反映强烈、当地市场销售比重大的商品,抓住生产经营链条的关键环节,加大对生产制造、进销渠道等源头的治理力度,选择制造集中地、批发集散地、大型景区内部及周边零售摊点、旅游购物特色街区等作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打击制假售假、无照经营、缺斤短两、计量作弊和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检查和抽查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切断违法利益链条。

——严厉查处强迫游客购物等行为。通知指出,要加强对旅游购物经营服务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安排购物获取回扣,擅自指定或者变相指定购物点,以及导游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旅游购物场所出售虚高价格旅游纪念品、再返还佣金给相关企业或人员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

——切实加强旅游纪念品知识产权保护。通知要求,建立完善旅游纪念品品牌建设激励机制,积极培育地方特色品牌。加大对旅游纪念品商标、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意识,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强化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指导行业协会加强培训与服务,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

——加强旅游纪念品行业诚信建设。通知要求,建立完善涵盖当地旅行社、导游和旅游购物点等旅游经营者的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逐步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诚信记录共享。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完善违法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引导支持旅游购物点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打造特色旅游购物示范店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信用评价,规范会员经营行为。督促景区和旅行社等将诚信档案和信用评价作为选择合作商家的重要依据。

——健全旅游纪念品消费维权机制。通知要求,要畅通消费维权渠道,规范举报投诉受理处置程序,提高举报投诉处理满意度,建立健全多元解决机制。督促旅游购物点加强自律,提升售后服务质量,依法主动提供详细购货凭证,鼓励建立完善商品保证金制度,宣传引导游客索要商品明细发票收据,妥善留存维权证据,督促景区及旅行社积极协助游客办理退货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