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四川选拔赛的通知
各市(州)新闻出版广电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刷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我省印刷行业在职职工和在校学生的职业能力建设,加快选拔、培养与造就我省印刷领域高技能人才,促进我省印刷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新广出函〔2014〕124号)要求,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共同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四川选拔赛,此次选拔赛与首届四川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新财杯”决赛合并举行(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川省印刷协会
四川省报业协会
协办单位:各市(州)新闻出版广电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刷协会,相关高职院校,四川新财印务有限公司,
省内相关印刷企业
大赛成立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四川选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名单见附件),组委会下设秘书组、裁判组、监审组。秘书组具体负责竞赛日常组织工作,秘书组办公室设在四川省印刷协会;裁判组负责竞赛的有关技术、考题命制、竞赛规则等工作;监审组具体负责竞赛执裁程序、评判规则等全程监审。
二、竞赛工种设置
大赛设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其中职工组包括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3个竞赛工种,平版印刷工增设卷筒纸报轮组;学生组包括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2个竞赛工种。
三、参赛人员
获得首届四川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新财杯”初赛各片区(组)、各竞赛工种职工组前20名的选手和学生组前50名的选手。
四、大赛组织实施
1.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定于5月10日启动,5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种、组别的竞赛。
2.标准和命题
大赛职工组竞赛标准以《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各组别命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与行业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等。竞赛项目由理论知识笔试和技能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采取百分制记分,职工组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占70%;学生组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40%,实际操作占60%。竞赛试题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全国竞赛规则和技术纲要统一命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
五、裁判员管理
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根据职业技能竞赛有关规定,大赛活动的裁判员由我省参加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相关工种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执裁资格的国家级裁判员组成。
六、奖励办法
1.职工组。各竞赛工种获得前3名的选手,报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不再晋升;各竞赛工种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均合格的选手,报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不再晋升。
2.学生组。各竞赛工种获得前5名的选手,报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不再晋升;各竞赛工种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均合格的选手,报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晋升中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的不再晋升。
各组别的各工种参赛选手在竞赛活动中,获得前5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一等奖奖杯和荣誉证书,并由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职工组一等奖获奖选手授予“四川省印刷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获得6至15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二等奖奖杯和荣誉证书;获得16至30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三等奖奖杯和荣誉证书。
七、经费来源
大赛经费由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四川省印刷协会共同承担一部分,并接受相关单位赞助,适当收取参赛选手报名费等途径解决,选手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八、联系方式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028-86696715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发行处:028-86697030
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四川省印刷协会):
地址:成都市大石西路36号
邮编:610071
联系人:吕平、林梅、刘岭艳
电话:028-87028839、87029829
传真:028-87029829
附件: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
能大赛四川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代章)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