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局发布2014第四季度羽绒服等产品质量抽检结果
15.03.2015 14:11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责令不合格产品下柜 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014年第四季度,成都市工商局委托四川省纺织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成都市锦江区、成华区的商场超市、专卖店销售的围巾进行质量抽检,重点抽检围巾的面料纤维含量指标。昨(14)日,成都市工商局发布抽检结果公告,个别围巾的纤维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同样在2014年第四季度,市工商局还委托四川省纺织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我市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龙泉驿区、崇州市、双流县、新津县的商场、专卖店以及荷花池专业批发市场销售的羽绒服、防寒服进行了质量抽检。主要对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面料、里料纤维含量、填充料纤维含量、含绒量、清洁度、充绒量、绒子含量、耗氧量、使用说明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昨日发布的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羽绒服防寒服甲醛、异味、可分解芳香胺等有毒有害指标全部合格,不合格指标为:使用说明、耐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PH值、充绒量、含绒量、绒子含量。
此外,市工商局2014年第四季度还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市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青白江区、蒲江县的商场、专业市场销售的冬季取暖产品(电暖袋、电热毯、室内加热器)进行了质量抽检。昨日公布的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冬季取暖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项目、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非正常工作项目、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项目、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耐热和耐燃、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
工商部门已责令将不合格商品下柜,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记者 陈瑾)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15.03.2015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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