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在北京举行

10.06.2014  20:25

中新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 张希敏)由中国法学会、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承办的第十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10日在北京举行。法学界人士围绕“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沿问题”主题就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大任务、面临的挑战等问题发表见解。

主办方表示,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提出“法治中国”的科学命题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就“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专章部署。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认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法治中国论,以“法治中国”为统领概念,通过一系列有关法治的专题讲话构成法治中国理论纲要,初步形成了法治中国思想体系,覆盖了有关法律和法治的几乎全部理论要素,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民主、实行法治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与确保国家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关系,认真对待人权和公民权利,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管理与服务、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专政、政策与法律、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与法治、活力与秩序、监督与制约、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等。

针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张文显将其概括为四项基本任务、八个工作重点。其四项基本要务,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八个工作重点,即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法治化;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有效实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文明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依法治理与依法自治,建设法治社会;依法规范权力,实现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法治化;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加强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良好的国际法治环境。

上海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文科学部主任郑成良认为,“法治中国”是“法治国家”的升级版,它蕴含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先进理念。“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具有重要新意,它除了指向一个法治共和国的目标之外,也蕴含着中国法治的全球视野问题和全球环境下的中国法治问题。

他认为,“法治中国”是一个具有时空维度的概念,它作为一个目标,意味着当下的中国社会正处于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转型过程中,法治主义的观念、行为和制度安排,正在逐步生成并替代人治主义的观念、行为和制度安排,尽管这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过程。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一是要加注重立法和制度建设,制定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信息公开法、问责法,从源头上约束和规范国家公共权力,减少公权力的滥用,预防腐败。二是要严格执法,确保法律的实施。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有立法的原因,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执法意义的法律,防止立法过于抽象或过于苛刻。

他说,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的另一个根本原因是扭曲的政绩观,要纠正唯经济GDP马首是瞻的做法,建立法治GDP,把法治作为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必须树立司法权威,把所有纠纷矛盾逐步引导到法治的轨道上解决。

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以推动法学创新为己任,努力为法学界同仁提供高水平的对话平台。自2009年6月启动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10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