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委第十三督查组来川督查食品安全工作

30.08.2017  23:41





根据国务院食安委统一部署,国务院食安委第十三督查组于8月27日至29日在四川督查食品安全工作。

28日上午,督查组在成都听取了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现场抽取成都、眉山两市的4个县(区)开展实地督查。督查组分别深入成都市双流区、新津县,眉山市东坡区、青神县开展现场检查,走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家。29日下午,督查组向省政府反馈了督查情况和工作建议。

督查组组长、国务院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蒲长城向省政府反馈督查情况时指出,四川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党政同责,把食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下大力气抓好;注重细化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各方责任;加强示范引领,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明显,值得肯定。同时,他还就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设、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强化食品违法犯罪打击力量等方面对四川提出了工作建议。

副省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杨兴平代表省政府发言时表示,四川省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严格考核评议,推动各级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发挥好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强化宣传培训,建设好信息化监管平台和五个区域检验检测中心,构筑贯穿省、市、县的检验检测体系,全面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强化风险排查整治,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监管难点问题出重拳、下猛药,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