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01.04.2016  15:47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6年开展四川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第十七次社科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第十七次社科评奖成果的申报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及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以出具证明、证书印发时间为准)。

二、申报办法

(一)本次评奖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或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作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第一步,网上申报。申报者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http://118.123.249.131/),点击系统主页面右下方“申请人使用手册”,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已注册用户直接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如遗忘请选择“忘记密码”按提示找回)→‚填写并打印《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ƒ扫描上传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④选择初评单位进行线上提交。

第二步,向初评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申报成果一式三份,至少有2份原件,其余可复印;(2)申报者经“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需本人签章;(3)已上传“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份。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不属于本次评奖范围的申报成果;

2、不属于本初评单位审核范围的申报成果;

3、不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的申报成果。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省评奖办3月30日开通网上申报系统,接受申报;4月20日申报截止,关闭网上申报系统。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4月25日截止。

3、申报人选择初评单位是,选择“西南交通大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联系电话:66367413  联系人:雷斌  陈乙玮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214办公室


文科建设处

二0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