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省委五年“巡视工作规划”出台
14轮巡视将对342个党组织全覆盖
日前,省委出台《中共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2年)》,明确从2017年下半年到2022年上半年,第十一届省委将通过开展14轮巡视,实现对342个党组织的全覆盖。
规划确定了未来五年巡视工作目标:在第十一届省委任期内,实现对省委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督促指导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深化省、市、县巡视巡察立体监督格局。
规划要求深化政治巡视。巡视要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与时俱进推动我省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要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监督检查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要严格落实“四个意识”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规划还要求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中央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省委组织领导、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省委巡视组负责巡视、被巡视党组织负责整改的巡视工作体制机制。同时,建立完善巡视情况报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重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参加巡视动员会及巡视反馈会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巡察情况综合报告和市(州)、县(市、区)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向省一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制度。
在强化成果运用方面,规划要求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整改台账管理。要建立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定期销号制度,建立巡视整改督促检查机制。把巡视成果运用于执纪审查、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风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核。
在工作保障上,规划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对同一领域、同一行业、关联部门党组织采取“一托N”“组内分组”等方式进行巡视。将巡视对象分为市(州)和县(市、区)、省直部门(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高校、省属科研院所5个板块,板块轮动、同类同步推进。对体量较大、问题较多的地方(单位),根据需要可延长巡视时间,下沉一级延伸巡视;也可有针对性地选择1至2个下属单位或针对某件事、某个人、某个问题开展“点穴式”巡视。对群众意见集中、问题反映突出的地方(单位),探索开展“机动式”巡视。对整改不力、干扰巡视、对抗巡视、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