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第六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05.11.2022  10:15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4日电 (记者 刘忠俊)11月4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了该省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021年12月2日,宜宾市江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该县江安镇盛琦食品店进行检查,发现其正在销售的113盒标称具有降压、降血糖功效的保健食品“金盛康牌福安之胶囊”“堂恒牌好康舒胶囊”和“净宝牌圣健元胶囊”,均无法查询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经抽样送检,上述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于食品的药品“氨氯地平”和“盐酸二甲双胍”。经查,该店通过微信在“168保健品网”批发上述产品,主要销售给需要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老年群体。2021年至案发,当事人共购进470盒,已销售357盒,总货值10.17万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涉嫌构成犯罪,2022年3月8日,宜宾市江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本案中,当事人销售的保健食品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降压降血糖药品,主要销售给老年群体。若患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长期食用此类保健品,会贻误病情,产生严重后果。当事人行为严重扰乱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影响老年患者的身体健康。

  2021年12月13日,泸州合江县市场监管局对某酒楼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刘某等人在酒楼内以会销形式向老年人宣传销售食品“乌梢蛇木瓜代餐粉”。据参与会销的老年人陈述,服用“乌梢蛇木瓜代餐粉”后有止痛效果,该局当即将上述产品抽样送检。经检验,该代餐粉中含有“醋酸泼尼松”“布洛芬”“双氯芬酸钠”“氨基比林”等药品成分。经查,该批涉案产品共360盒,其中当事人已向参会老年人发放或销售255盒;单价为880元/盒,总货值31.68万元。当事人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食品(保健品)会销模式近年来越发常见,经营者抓住部分老年人“求健康长寿”等心态,通过赠送米面油或以虚假广告宣传产品的方式吸引老年群体参加会销活动,诱惑其以超高的价格购买所谓的包治百病的食品(保健品),使得部分老年人耗尽多年积蓄。该案是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手打击涉老欺诈的典型案例。2022年2月17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4月24日,南充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阆中市久久久保健品店经营的食品“中药伟哥”“肾宝片”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中药伟哥”“肾宝片”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为牟取利益,在明知上述食品中有非法添加物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以10元/盒的均价分别购进“中药伟哥”24盒、“肾宝片”20盒,后以25元/盒的均价对外售出了“中药伟哥”10盒、“肾宝片”12盒。涉案产品货值1100元。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5月25日,阆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阆中市公安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添加“西地那非”的食品被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经营添加“西地那非”食品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此外,公布的案例还有攀枝花市盐边县王某某使用非食品原料工业松香加工食品案,甘孜州得荣县吉祥超市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眉山市青神县某小吃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自贡市自流井区刘某经营兽药残留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食品案,成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祝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