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作明率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第五组赴稻城县、乡城县开展检查

16.10.2018  01:11

 

重视教育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脱贫奔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10月9日至10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率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第五组赴甘孜州稻城县、乡城县开展执法检查。

 

 

 

 

  按照执法检查方案要求,检查组通过进村入户走访、查阅档案资料、召开村座谈会及明查暗访等方式在稻城县、乡城县贫困村进行检查。

  刘作明一行在赤土乡子定村村级活动室现场了解赤土乡的青稞酒、牦牛奶、阿西土陶等特色农产品与手工艺品。听取了县、乡、村负责人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全乡贫困户精准识别、驻村工作组进村入户、具体帮扶措施、产业发展等情况,与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干部面对面进行交流,并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刘作明现场就脱贫的发展思路、贫困群众的期盼期待等问题,听取了乡级、村级负责人的回答。刘作明指出,贫穷往往是因为知识的匮乏,而教育是人才的根本,是脱贫奔康的重要途径,干部要转变群众的观念,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千方百计抓教育,用知识带动脱贫,深刻认识教育是脱贫奔康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通过统一经营凝聚集体经济发展合力,通过拓宽路径推动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通过合理分配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随后,刘作明一行还实地走访了贫困户,与藏区贫困群众亲切交谈,询问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了解家庭收入状况、致贫原因和脱贫致富打算,并鼓励贫困户坚定脱贫信心,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检查组一行还实地前往乡城县青麦乡、青德乡、稻城县然央村、瓦龙村等,走访了部分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与老百姓进行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了家庭、住房、收入、教育、帮扶及致贫原因等情况。检查组在检查中要求,每个村的带头人,要带领老百姓,对已经达到脱贫标准的要巩固,对未脱贫的要重点培育其造血功能,确保能顺利脱贫。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达贵、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姚德彬、省扶贫移民局、甘孜州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同志等参加执法检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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