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始第二次地名普查 将利用成果开发信息化服务产品

11.09.2014  14:09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刘星)9月1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印发了《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同时,省地名普查小组和地名普查办还印发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培训工作方案》。

此次将普查全省所辖行政区域。将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在准备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所有地区完成普查工作。在验收阶段(2017年1月至12月),完成各级检查验收工作,接受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的检查验收。在总结上报阶段(2018年1月至6月),全省完成成果完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

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不仅明确了全省地名普查的范围和目标任务、组织实施、职责分工、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还着重细化了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确定了地名普查的十二项方法步骤并严格规定了工作要求。

此外,本次普查还将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利用地名普查成果,建立完善地名网站,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下一步,我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将以《实施方案》为指导,推进各市(州)地名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全省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