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30.04.2014  17:11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按照省政府安排,我省二次调查于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历时两年半,投入近万调查人员,克服“5.12”汶川特大地震等重重困难,2009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并经国家确认。全省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省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省主要地类数据

1、耕地:672.0万公顷(10080万亩)

2、园地:76.7万公顷(1150万亩)

3、林地:2220.2万公顷(33303万亩)

4、草地:1223.2万公顷(18348万亩)

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2.3万公顷(2135万亩)

6、交通运输用地:31.3万公顷(469万亩)

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3.1万公顷(1546万亩)

8、其他土地:392.5万公顷(5887万亩)。

二、全省耕地分布与质量状况

(一)耕地分布

全省耕地在各区域之间的分布不均衡。从地貌来看,盆地丘陵区耕地分布最多,占全省的59.74%;其次是盆周山地区、成都平原区和川西南山地区,分别占14.34%、13.01%和9.99%;川西北高山高原区最少,仅占2.92%。

从各市(州)来看,耕地分布最多的是凉山州和达州市,分别占全省耕地面积的8.67%和8.16%;其次是南充市和宜宾市,分别为7.95%和7.25%;攀枝花市和阿坝州耕地分布最少,均为1.12%;其余17个市(州)耕地占全省耕地面积的比重在1.46%—6.60%之间。

(二)耕地质量

全省耕地按坡度划分,2度以下耕地72.8万公顷(1092万亩),占10.83%;2~6度耕地110.6万公顷(1659万亩),占16.46%;6~15度耕地298.7万公顷(4480万亩),占44.45%;15~25度耕地140.7万公顷(2111万亩),占20.94%;25度以上的耕地49.2万公顷(738万亩),占7.32%。

全省25°以上的耕地构成与分布具有以下特点(1)全省﹥25°耕地构成中,坡地所占比重较大,梯田很少;(2)全省﹥25°耕地主要分布于盆周山地区、川西南山地区和川西北高山高原区;(3)该类耕地因坡度较陡,水利条件和交通状况极差,土层浅薄,土壤保水、蓄水能力差,水土流失严重。

三、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我省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二次调查数据显示,全省耕地10080万亩,比基于第一次土地调查(1996年)数据逐年变更到2009年的耕地8919万亩,多出1161万亩(全国二次调查耕地总数多出2亿余亩)。主要是由于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的改进和农村税费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二次调查的数据更加全面、客观、准确。

从耕地总量和区位看,全省738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主要分布于盆周山地区、川西南山地区和川西北高山高原区,其中,相当部分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的总体安排作逐步调整。

从人均耕地看,从1996年(省统计年鉴户籍人口8215.4万)的1.21亩降到2009年(省统计年鉴户籍人口8984.7万)的1.12亩,低于全国人均耕地1.52亩,更明显低于世界人均耕地3.38亩水平。随着人口继续增长和经济发展,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约束将更加趋紧。

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省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同时,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许多地方建设用地效率还不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土地利用变化反映出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任务繁重。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增量土地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我省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四、相关政策说明

充分共享应用二次调查成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二次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二次调查数据平台作用,推动二次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根据二次调查采用的技术规程和土地分类标准,林地中不含部分园地、宜林地,草地中不含兼用草地。数据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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