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材料第二十二期:我省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级联席会议制度

02.11.2016  14:04
  10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通知》(川办函〔2016〕158号)。
  按照国家要求,在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基础上,我省结合自身实际,相应调减和增加了部分成员单位,探索建立了具有四川特色“1+3”的信用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即一个省级联系会议,涵盖43个省级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由省委常务、常务副省长王宁和副省长朱鹤新出任召集人,明确了联系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以及办公室的人员构成;三个专项小组,在联席会议下分设企业信用建设、个人信用建设、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分别由省工商局、公安厅和省质监局牵头负责。使得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进一步得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有效完善。
  下一步,我们拟召开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的职责职能、运行机制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研究出台信用建设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