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深化网上信访第三方评价 当事人与被投诉部门平等对话

11.12.2013  10:10

12月10日,绵阳召开网上信访第三方评价会。与此前开展的网络理政第三方评价会不同的是,本次评价会,除了参加申诉的被投诉部门外,还邀请了当事人参加。

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绵阳首次召开的第三方评价会。此前,绵阳曾先后五次召开网络理政第三方评价会,对22件当事人认为处理不满意的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价。事实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群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的越来越多。绵阳书记市长信箱开通以来,接到群众信函 21688封,其中,有关部门回复和处理了21284 封。如果当事人对有关部门的回复和处理不满意,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相对公平的评判,极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而之所以邀请当事人参加,主办方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可以更好地倾听他们的利益诉求。

据介绍,第三方评价小组成员由党政部门代表、人大政协委员代表、群众代表和律师代表等组成,并通过计算机随机产生。第三方评价小组成员如果碰到与当事人或者被投诉部门有利害关系,则需要回避。评价会上,当场计票,当场宣布结果。可以预料,为争取作为第三方的评价小组成员的支持,当事人和被投诉部门会有一番“唇枪舌剑”。

事实也确实如此。本次进行第三方评价的事项总共有三项,第一项就有激烈交锋。三台县中新镇革新村2组村民赵德玉通过书记市长信箱要求享有地质灾害搬迁补助和“5.12”灾后农房重建补助,并反映村干部私分“5.12”地震救灾款、救济粮等问题。经过三台县有关部门和中新镇调查,赵德玉要求享有地质灾害搬迁补助和“5.12”灾后农房重建补助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反映的村干部私分“5.12”地震救灾款、救济粮等问题也不属实。评价会上,作为被投诉部门代表,中新镇党委书记刘世礼针对当事人的问题作了答辩,并拿出一系列法律政策依据、调查处理图片资料。而评价小组成员也分别就当事人和被投诉部门代表陈述的内容进行了询问。经过半个小时的“交锋”,这些证据最终也被第三方评价小组所采信。

值得一提的是,评价小组的评判并不能替代原来部门做出的决定。绵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冯俊锋表示,第三方评价只对被投诉部门的行政行为作出评价,进而推动被投诉部门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而不是对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做出判断。“如果是那样,第三方评价就有越厨代庖的嫌疑。”他说。

尽管对第三方评价小组作出的评判并不能让当事双方都满意,但无论当事人还是被投诉部门都比较认同这种方式。四川恒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因为拆迁产生了巨额损失,要求市规划局增加其名下地块建筑高度与容积率弥补,在被拒绝后给出“不满意”评价。在本次第三方评价中,市规划局的做法得到大多数第三方评价小组成员的认可,恒兴公司“评理”失败。尽管如此,参加陈述的四川恒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还是很认可这种处理方式:这起码给了我们一个说理的机会,也给了我们一个公平评理的机会。

据介绍,下一步绵阳将继续探索、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和依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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