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08.11.2013  17:50
核心提示:公示期为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1月14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重点培育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公共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3〕216号)的要求,已按程序完成相关评审工作,105个平台通过审核,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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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010-6820532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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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公示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10月24日

    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