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5〕58号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双信封招标采购药品报价及开标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企业:
根据《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要求及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双信封招标采购药品报价及开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价药品范围
《关于公布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双信封招标采购药品入围商务标结果及全省公立医院计划采购量的通知》(川药械采〔2015〕57号)中公布的入围产品。
二、报价及开标方式
本次采用现场纸质报价及现场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纸质价格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鲜章,用9号牛皮信封(尺寸:324*229mm)密封严实,一个投标企业材料用一个信封,信封正面标注上投标项目名称(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双信封招标采购)及投标企业名称,并分别在投标企业名称处和信封密封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鲜章。由投标企业被授权人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在报价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递交并参加开标活动。
报价资料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现场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纸质报价或更改报价的申请。
三、报价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价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
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10:30。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10:30。
报价及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室
四、报价要求
(一)各投标企业需按照川药械采〔2015〕号公布的入围产品信息逐项填写投标产品信息,并按照公布的与转换比对应的“最小零售包装单位”进行报价。
(二)投标产品报价为包含配送费用及其他所有税费在内的货架交货价。
(三)报价使用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报价以大写、小写两种形式标示,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四)报价的上限价格
1.投标产品属于已挂网常规限价产品的,报价不得高于该产品的现行挂网价,即“四川省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上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仍在执行的投标产品的挂网价格。
2.投标产品未挂网的,报价不得高于其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国各省中标/挂网价中最低5个省价格的算术平均价。
3.投标产品无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的,不得高于企业2015年以来在全国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三次最低销售价的均价。
(五)产品未报价的、报价为“0”的、报价高于上限价格的、同一条投标产品有多条报价信息的、其他不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报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请各投标企业安排1-2名代表参加。
2.请各投标企业严格按要求准备好报价材料。
3.请提前到场,并遵守现场秩序。
4.其他集中采购相关事项请药品企业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5.咨询电话:028-69061908、028-69061907、18081109752。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