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准好路子 摘掉穷帽子 凉山州2000余名“第一书记”进驻贫困村

10.10.2015  10:18

(任永国) 近期,我州从州县机关部门(单位)、国有事企业单位的优秀人员中选派2000余名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脱产担任“第一书记”,着力解决农村“软、散、乱、穷”等突出问题,为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实现同步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因村定人确保“选得好

  “第一书记”主要是对207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选派,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名干部驻点帮扶,有至少1个县级以上机关单位对口结对帮扶。在人选确定上,根据村情实际,重点从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学员、后备干部中选派,对班子不团结、书记不胜任、制度虚设的“”村,选派党政部门政治素质、组织能力过硬的干部;对产业不强、经济落后的“”村,选派经济部门发展产业、引领致富能力过硬的干部;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村,选派群工部门、政法部门化解矛盾纠纷、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过硬的干部。截至目前,“第一书记”已全部选派到位,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结对共建单位不脱钩、“第一书记”不撤离。

  “第一书记”任职期限为2年,两年一轮换。任职期间,党组织关系要转到派驻村,与派出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吃住在派驻村,与村干部同出勤同考核。

  明确职责确保“有方向

  明确“第一书记”推动精准扶贫、加强基层党建、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职责,即帮助村“两委”、贫困户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协调扶贫项目落地,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优化组织设置、建强党员队伍、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党建制度,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和农村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各县市细化制定“第一书记”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

  关心激励确保“待得住

  明确“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全年工作日总数的2/3,其工资关系、行政关系、编制性质不变,正常的调资、职务晋升和职称评聘资格不受影响,享受原单位待遇不变。派出单位为“第一书记”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安排体检,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第一书记”任职期间,派出单位参照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适当生活补助;派往艰苦边远地区的,参照所在地区同类同级人员的津贴给予相应补助。坚持把扶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重要平台,第一书记在村任职期间,职务职级晋升、参加公考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选派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的递进培养学员、后备干部,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州县机关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优先考虑具有第一书记工作经历的干部。第一书记任职时间计为基层工作经历。

  严督实导确保“干得好

  明确“第一书记”由县市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建立“周记月考年评”工作日志制度,“第一书记”按日逐项记录工作情况,乡镇党委每月审核并报县市委组织部备案。建立查岗制度,州、县两级组织部适时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抽查、调阅考勤记录和工作日志等方式,对“第一书记”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第一书记”,州、县两级组织部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并反馈派出单位;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及时调整。

  对“第一书记”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日常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考核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年度考核由县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看帮扶村贫困人口是否全部脱贫,村集体是否有稳定性经营收入,公共基础设施是否完善,是否能主动实现“造血”功能等,考核等次不占县市年度考核指标,优秀等次比例按所在县市“第一书记”总数的20%确定,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第一书记”任职期满,撰写工作总结,向派驻村党组织、乡镇党委述职;派出单位会同县市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考察考核,考核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装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