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开征集明年立法项目 公民可提出立法选题或建议

12.09.2014  11:01

    为科学选择和确定四川省政府立法项目,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扩大社会各界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省政府法制办决定从9月11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15年省政府立法项目(含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

     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就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地方立法解决的事项提出立法选题或立法建议。提出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法选题时,请注明立法项目名称、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地方立法建议,可反映我省现行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也可对已经施行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提出修改意见。

     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提醒,提出地方立法选题或立法建议时,应写明单位、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件寄至成都市督院街7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610016;或传真至(028)8660509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也可登录四川日报网 “天府问计”(www.scdaily.cn)平台留言。(记者 王玉姗)

    原标题: 我省公开征集明年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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